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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妹:你为何打我 老板:我没打,你欠我话费

有关人士称此类纠纷颇具代表性
2000-11-23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实习生 魏建 我有话说

打工妹董瑞英耷拉着脑袋,一脸哭相,她指着左膝上紫色肿块说:“这都是老板打的伤”。原雇主孙老板一肚子委屈,说:“别看人只有18岁,可精着呢,盗打3000元的电话费不说,还反咬一口,真反了她了。”

近日来京打工的山东冠县打工妹董瑞英给本报打来热线,反映她在宣武区米市胡同兴盛达职介所被原雇主殴打一事。为澄清此事,记者走访了董瑞英本人和她原来的老板、石头胡同旅馆经理孙先生,以及正在受理此案的陶然亭派出所。

董瑞英说,出事之后,她为了给自己讨个说法,跑医院、跑鉴定中心,一直没有闲着,被打之后走路都有困难,打的花了不少钱,现在她连去看病的钱都没有了。

董瑞英说,想起那天的事,她到现在都有些后怕,不敢一个人走路。她这样描述这几个月来发生在她身上的事:她今年还不到18岁,去年就来北京了,一直没有找到能聊以糊口的工作。今年1月份,她通过兴盛达职介所找到一份在石头胡同旅馆当服务员的活儿,一个月管吃管住300元。干到差不多2个月后的一天(大约是10月2日),旅馆来了一位客人,当时她值班,结果她给开的房价(2人间60元)和后来老板开的(2人间150元)不一样,客人看到这种情况甩手走掉了。为此老板迁怒于她,要她自己出去拉客人,当晚她就离开了这家旅馆。事隔一个月,兴盛达职介所给她打电话说有合适的工作。11月14日,她再次来到这家职介所,这里的工作人员说有一个理货员的工作,让她稍微等一下。几分钟之后,职介所走进一人,她还没看清是谁就给踢了一脚,头撞在桌沿上,董瑞英说这个时候她想到要打电话,可不知什么时候这里的电话线给掐断了。后来还是旁边的一个小学生拨了“110”,随后陶然亭派出所干警来到了事发现场。

可是对于此事,石头旅馆孙经理似乎有更多的苦衷:“我是受过教育的,怎么可能打她呢?不要看这女孩只有18岁,她可精着呢,算计挺多的。其实那天我是去那儿找她的,我都找她好多次了。在这儿工作的2个月时间,她打了好多信息台求职电话,我现在已开出了其中一个月的电话费清单,都是在她的值班时间打的。1000多块钱,其中有一天竟然连着打了80块钱,这让人气愤不气愤。旅馆以前没有出过这样的事,她来了以后电话费才涨了这么高,往家里打电话我没意见。可她一提起电话就一半个小时,外面的人打不进来,里面的人打不出去,连生意都受到影响。这事儿她不说我也要追究清楚。”

作为事发现场的直接证人,兴盛达职介所的工作人员对董瑞英被打的说法众口说“不”。工作人员佟女士说,“我们屋子里的人都可以作证,根本没有打人这回事。”

对于此事,陶然亭派出所让双方协商解决,但由于双方说法相左,调解工作一直没法推进。怀揣北京市公安局的鉴定结果,董瑞英向对方开出了不菲的赔偿价,而对方声明分文不赔,因为他根本没动董瑞英一指头。

为这件挠头的事,记者咨询了法律专家杨振波先生,杨先生认为这件事在法律上很难认定过错到底在哪一方。当事人双方都没有足够证据把对方扳倒在地。导致这类事件发生的原因在于双方没有建立正式的劳动合同,雇佣单位和被雇佣者彼此都不了解就盲目地建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这种事在北京很具代表性,外地人来京后逮着一个单位,不问条件是否适合就去上班,结果往往造成很多麻烦。真是出了事儿,外地人想取证都很难,为此他特别提醒外地人,特别是文化层次比较低的,找工作时别太盲目了,要做好事先的准备工作,建立正规的劳动合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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